详情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是一款为广大的用户们查询上缴以及退收个人税务的平台,用户们可以在这里清晰的查询到自己的工资和税收的情况,并可以通过申报核算年度退税,现在正是退税申报时刻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下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吧!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说明:
1、下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
2、实名注册及完善个人信息
3、进行汇算准备
①绑定银行卡
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②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2020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0】年。
根据您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特色:
实名认证:该软件是需要通过实名认证之后才可以使用的!
信息采集:软件会有信息采集功能,方便用户填写信息!
专享扣除:该软件会根据每个用户的情况不同来进行专项扣除!
优惠备案:该软件的到来会让你享受到很多的优惠服务!
税务查询:税务查询方面非常的方便,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在线交税:直接通过在线进行税务金额的缴纳,就是这么简单方便!
税务提醒:独特的税务服务提醒,让你了解各种优惠信息,不用担心忘记缴费了!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汇算申报常见问题:
1.我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2020年度汇算申报?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为您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受理您年度汇算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您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什么是主要收入来源地?
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举个例子,纳税人张先生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槐荫区,经常居住地为天津市和平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2020年从北京市海淀区某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单位分别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和5万元,全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是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张先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经常居住地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之间,选择一处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3.什么是我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是指负责受理和处理您年度汇算相关业务的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接收您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受理并处理您的退税申请、接收补缴税款、后续管理等年度汇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点不等同于您办理年度汇算时身处的“物理地点”。一般情况下,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的,信息系统会根据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等信息自动推送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您可从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中自行选择确定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办理的,则需要您按照规定的申报地点,向相应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app申报相关问题:
我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听说可以简易申报申请退税,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答:您可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20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超出该期限的,您依然可以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答: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网上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您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您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您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单位不得代办。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应用信息
- 厂商:暂无
- 包名:cn.gov.tax.its
- 版本:1.5.5
- MD5值:ab92915374d251277b4ef3465ecb751e